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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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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计划
考试时间和科目 6月18日 上午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二级) 下午 2:00-4: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9日 上午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
考试介绍
- 考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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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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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人专〔2011〕30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 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宁波保税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人事劳动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定于6月18日至19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6月18日 上午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二级) 下午 2:00-4: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9日 上午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11年12月31日。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考试形式及答题要求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注意事项和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4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 四、获得证书的条件 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五、报名办法 该项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3月2日至16日。届时,考生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络报名时,考生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和输入本人信息(包括填写报名表和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等)。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9年以后拍摄的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信息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初审同意后,于3月15至17日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一楼人事服务大厅考试办公室窗口。联系电话: 87160390、87145993)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县(市)、区考生在当地人事(人事劳动)部门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证明(附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证书,由经办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及县(市)、区报名确认点收到考生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交还给报考人员。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4月6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6月15日至1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六、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七、组织管理 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考前辅导培训和教材征订具体事项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另行通知(联系电话:87876589)。 八、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为首次考试,要求高,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事局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职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职业资格 考试 通知 宁波市人事局办公室 2011年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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