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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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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计划
初级:上午9:00---11:00 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 (药学、中药学) 下午1:30--- 3: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中级:上午9:00---11:0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下午1:30---3: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下午3:45---5:15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 |
考试介绍
- 考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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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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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事局,宁波保税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慈溪出口加工区人事劳动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考发〔2008〕23号)精神,现就我市该项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定于11月2日进行,具体为: 初级:上午9:00---11:00 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 (药学、中药学) 下午1:30--- 3: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中级:上午9:00---11:0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下午1:30---3: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下午3:45---5:15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 二、考试级别、专业设置及报考条件 (一)本考试设置初、中两个级别,专业分药学和中药学。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相应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参加药学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考试人员须取得药学(中药学,下同)及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下同)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药学工作满1年。 2、参加药学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受聘担任药师满7年; (2)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满6年; (3)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满4年; (4)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受聘担任药师满2年。 (三)报考条件中凡涉及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考试形式及答题要求 本次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各科目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四、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五、报名办法 今年该项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11至23日。届时,考生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考生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和输入本人信息(包括填写报名表和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等)。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信息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填写输入完成并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表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送所在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初审同意后,于7月22至24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一楼人事服务大厅考试中心窗口)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联系电话:87145993、87134800、87116422。县(市)、区考生也可在当地人事(人事劳动)部门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办理确认手续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1、考生在网络报名时下载的有报名序号并由本人签字的报名表和网上交费通知单; 2、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证书和职务聘任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5、2007年以后拍摄的与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片的免冠白底正面二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贴于报名表相应位置); 6、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由经办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人事考试中心及县(市)、区报名确认点收到考生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并符合报考程序者,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证书(聘任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并退回给报考人员。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8月8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于10月30日11月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在“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下载应试须知。 网上报名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下载打印报名表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所有填报的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一律不得再作更改,报错的结果由考生自负。 2、已通过网络报名,但未按时到现场接受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3、考生必须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收费 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执行,即考试费按每人每科50 元收取,由考生在网上交费。 七、组织管理 本次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电话:87116422);教材订购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负责,需订书的考生可直接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柳汀街168号,电话:87179162、87179160、81118786,联系人:郑汐)。 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通力协作,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2008年度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2.从事药学(中药学)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二○○八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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