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1月通用英语水平等级
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宁波保税区、市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劳动人事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属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通用英语水平等级考试是我市从上海引进的科学性较强的实用英语水平考试,由上海市通用外语水平等级考试办公室按照国际惯例研制开发并组织实施。该考试每年1月、7月各举行一次。现将2008年1月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初级:2008年1月20日下午;
中级:2008年1月20日上午。
二、考试形式
考试分听力测试和笔试两部分。
初级由听力理解、语法与词汇、阅读理解三个部分组成,听力理解占总分的30%;语法与词汇占总分的50%;阅读理解占总分的20%。
中级由听力、语法与词汇、阅读与翻译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听力占总分的30%;语法与词汇占总分的30%;阅读与翻译占总分的40%。
三、考试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形式。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07年12月3日至15日。进行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登录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地输入本人信息。考生通过网络自行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信息量50k以内,像素不大于300×420,不小于200×280。
考生在网上报名被受理后,应按提示完成网上缴费确认程序。
网上报名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考生已通过网络报名,但未按要求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2.
考生必须于2008年1月16日至19日期间登陆宁波人事考试网(www.nbks.net),下载打印“准考证”,不需到现场领取。
3.
考生必须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身份证(军官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试收费
考务报名费为每人65元,合格者领取证书时另交证书费5元。考试大纲及各类考试用书按出版社定价收取,考生可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柳汀街557号一楼人事服务大厅8号窗口(电话:87116422)购买。
五、合格证书
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宁波市人事局颁发的证书,也可同时获得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成教委、上海外国语大学联合颁发的证书。根据甬人专﹝2007﹞36号文件规定,通用英语水平等级考试合格者在本市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免考全国职称外语。2002年6月,甬政办发﹝2002﹞150、151号文件确定,通用英语水平等级考试列入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选修科目及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内容。
宁波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