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考试项目
网上报名
成绩查询
考试证书
人才测评
HR园地
宁波命题
网上书店
下载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宁波考试网 -> 相关动态
近期报名
2008年8月宁波市直计算...
2008年7月底计算机考试...
宁波市第三期《国际高...
更多 >> 
热点问答
2008年浙江省各级机关...
问:经济考试准考证何...
问:哪些人员可以免考...
问:哪些人员需参加计...
问:一般什么时间进行...
更多 >> 
服务台
08年宁波市首批面向高...
08年宁波市首批面向高...
宁波市公开招聘农村(...
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现代人力资源考试大纲
历年成绩查询
更多 >> 
福建省出台新规完善青年高层次专技人才培养制度
[ 时间:2008-08-20 ] 浏览数: 作者:
    人才访学渠道扩展和延伸到香港和台湾地区,且可获得计划资助。福建省人事厅近日出台《关于做好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学进修工作的通知》,对今后一段时期全省人事部门选送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到大陆和香港、台湾地区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及重点实验室访学进修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

 

与以往相比,福建省访学进修制度有四个特点:一是访学进修实行计划资助办法;二是培养方式灵活多样;三是工作渠道扩展和延伸到香港和台湾地区;四是提出了对人选管理和访学进修成果评估考核的要求。

 

访学进修的培养对象,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骨干中思想品德好,学风严谨;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对表现突出的,年龄和学位可适当放宽。其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一线的创新人才、承担重点项目课题人才,以及福建省产业发展紧缺急需人才,要给予优先选送培养。

 

访学进修资助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安排在大陆访学进修的,一般为3个月至半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1年;到香港和台湾地区的一般为13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时间(最多不超过半年)。

 

在年度计划内选送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访学进修的经费,由省人事厅、选送单位和人选共同承担。省人事厅和选送单位共同提供培养资助。在大陆访学进修的进修费由省人事厅支付;到香港和台湾地区访学进修的,有关经费除按相关规定执行外,省人事厅依人选访学进修时间长短给予一定数额的人民币资助:满1个月的资助1万元;1个半月至2个月的资助1.5万元;2个半月至3个月的资助2万元。经批准延长时间的,资助金额以不超过3万元为限。


 
相关信息
首 页 | 考试项目| 网上报名 | 成绩查询 | 考试证书| 人才测评 | HR园地 | 宁波命题 | 网上书店| 下载中心


版权所有 @ 宁波市人事考试中心 宁波市人才测评中心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考试中心
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和复制本站的任何考试信息和文章
浙ICP备05066167号 流量统计